國際人權合約遵循

 

國際人權合約遵循

  

本公司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等國際人權精神與標準,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於日常營運活動中,保障員工及合作夥伴基本人權,嚴禁任何形式、型態之人權侵犯行為,營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1) 杜絕歧視

促進並保護職場多元文化融合,對人員之進用、調薪、升遷、發展、訓練、離退等,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工會會員身分予以歧視,發布「禁止工作場所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並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據以執行,定期對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進行風險評估,降低職場霸凌。

 

(2) 性別平等

促進職場平權,給予產假、陪產假、陪產檢、生理假、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等各項促進工作平等之措施。

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書面聲明」、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辦法」,成立「性騷擾申訴及處理委員會」,並施予教育訓練,提供安心、放心的工作場所。

 

(3) 禁用童工:

不雇用童工,並明訂於本公司規章「人事管理規則」中。日常於招募甄選作業時,即依面試者資料執行是否為童工之辨識。

 

(4) 禁止強迫勞動:

致力於企業倫理之建立,樹立以人為本、相互尊重、彼此誠信之企業文化,禁止任何形式之強迫勞動,並於主管教育訓練中說明。

 

(5) 開放、暢通溝通管道:

除定期勞資會議之外,設置意見箱、專線電話、電子信箱、QR code意見反應平台等,方便同仁向公司反應意見,並於新進人員教育訓練時說明各項反應管道,促進勞資雙方良性互動,維護職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