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組成

 

董事及獨立董事資格及獨立性  

 

    條件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曾劉玉枝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PCB市場經驗

海外市場經驗

PCB技術及設備經驗

工廠管理專業

投資專業

 

未兼任

 

林丕吉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成員

PCB市場經驗

海外市場經驗

PCB技術及設備經驗

工廠管理專業

投資專業

 

未兼任

黃維金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其他公司董事成員

PCB市場經驗

海外市場經驗

投資專業

 

未兼任

童小紅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其他公司董事成員

會計專業

 

未兼任

賴惠三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其他公司董事成員

PCB市場經驗

PCB上游材料產業經驗

 

 

未兼任

曾文育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其他公司董事成員

PCB市場經驗

投資專業

 

未兼任

陳湘生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成員

PCB市場經驗

海外市場經驗

PCB技術及設備經驗

工廠管理專業

本身及其直系親屬相對於公司具有獨立性。

兼任尚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陳錫師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會計專業

稅務專業

公司治理專業

本身及其直系親屬相對於公司具有獨立性。

未兼任

徐松在

董事會/董事委員會領導經驗

投資專業

財務金融專業

本身及其直系親屬相對於公司具有獨立性。

未兼任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載明,董事會成員之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如具備不同專業背景、專業技能、產業經驗、性別等。並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由9席董事組成,包含6席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比33%,具備豐富產業經驗,涵蓋PCB產業相關之化學、材料、機械、工程、財務會計、經濟、金融等專業與實務經驗。整體具備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等能力。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目前女性董事占比22%,獨立董事任期年資4-6年,所有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均不超過3屆。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姓名及職稱

國籍

性別

年齡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營運判斷能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61-70歲

71-80歲

81-90歲

曾劉玉枝

董事長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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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丕吉

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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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金

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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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童小紅

董事

中華民國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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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惠三

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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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育

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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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湘生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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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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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錫師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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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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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松在

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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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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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數字目標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本公司董事成員均具備執行業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素養及產業決策與管理能力等各項能力。本公司並持續為董事成員安排多元進修課程,俾提升其決策品質、善盡督導能力,進而強化董事會職能。此外,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已有2人,且由女姓擔任董事長,並擬定未來5年內達成女性董事佔30%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