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共榮

 

 

 

 員工福利措施與實施情形 

 

員工為公司重要之資源,故本公司一向注重勞資關係,為充分照顧員工福利,除對勞工法令之規定事項遵照辦理外,另有多項福利措施照顧員工

(1) 員工保險:

a.全體同仁參加勞保、職保及健保:依法辦理勞保、職保、健保、提繳勞工退休金,兼顧員工現行及未來老年生活之保障。

b.全體同仁投保人身意外險,保費全額由公司負擔。

(2) 員工晉升、調薪、獎金紅利及員工認股制度之實施:為激勵員工、利潤共享,本公司年終獎金依同仁之工作表現、貢獻度及未來發展潛力,發給年終獎金。每年參考市場調薪狀況、同仁之績效考核,辦理晉升及調薪,予以激勵與留才。

(3) 公司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員工福利事項,包括社團補助金、生日禮金、端午中秋及勞動節禮金(卷)、結婚禮金、子女結婚禮金、生育禮金、喬遷禮金、員工及子女獎學金、幼教子女補助金、住院慰問金、親屬喪葬津貼等。同仁遭逢突發變故,可向福利委員會申請急難慰問金,由全體委員視個案程度表決給予急難慰問金額度最高10萬元。

(4) 定期健康檢查。

(5) 員工在職訓練。

(6) 員工膳宿:提供健康美味之免費膳食,外縣市同仁提供宿舍。

(7) 其他福利措施:物價波動,公司給予年度物價補助金。公司亦設置汽機車停車場,讓同仁能安心工作。同仁遇有育嬰之需求、重大傷病需較長時間的療養,公司有留職停薪的機制讓同仁兼顧家庭與個人特殊狀況之需求。定期辦理健康檢查、發送衛教宣導,促進身心健康及安全職場。設有圖書室,有萬卷藏書與期刊,擴充專業及生活知識、宏觀視野,散文小品洗滌塵囂,各項手工藝、攝影等生活叢書,樂趣人生。

 

進修訓練制度

 

員工為公司重要之資源,故本公司一向以員工的培訓為重。本公司的教育訓練政策在於培養各級同仁在組織系統上所必需之知識與技能,並預先為公司中、長期發展計畫培訓適當之人才,以達成公司永續發展之經營目標。

 

(1) 教育訓練系統區分為年度專案訓練、階層別訓練、職能別訓練、特殊技能訓練、新進人員教育訓練等五種。

a. 年度教育訓練:為達成年度目標及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對同仁之知識與技能安排訓練學習及補充強化。由人資訓練單位或公司指定單位來辦理課程。

b. 階層別訓練:為公司管理、技術及品保等智識與專業技能開發之訓練,按任不同層級主管、幹部、職級之同仁,分別施予該職級任務所需之必要能力養成訓練,以塑建企業共識及管理共識,強化各職級技能。由人資訓練單位及技術幕僚單位主辦課程。

c. 職能別訓練:為達成部門發展重點、技能的教導及傳承等任務,並提昇各職務的專業技巧及專業知識,以強化同仁的業務遂行能力。課程由各部門規畫辦理。

d. 特殊技能訓練:因工作特殊需要或符合政府法令要求,所施予之特殊技能訓練,如環保人員(廢水、空污專責技術人員)、安全衛生業務人員、靜電防護、堆高機操作等。課程由各業務責任單位規畫辦理。

e.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分為職前訓練及新人OJT(On the Job Training,在職訓練)

(a) 職前教育訓練包含內容包含公司簡介、勞工安全與衛生課程

●公司簡介:使新進同仁瞭解公司之發展沿革、產品介紹及組織結構、重點政策與制度、福利、作息時刻等概況。

●勞工安全與衛生:使新進員工瞭解法令規範、自動檢查,標準作業程序,緊急事故應變,消防急救常識、人員安全、危害環境防護等概念。

(b) 新人OJT : 部門之專業知識與技能訓練,由部門主管依各單位作業規定及職能訓練項目,指派專人指導新進人員專業知識、機具操作、技能養成等,使其通過部門之職能評定考核。

 

(2) 職涯發展

a. 依公司各職級所需能力制定「職能地圖」,規劃並施予同仁訓練及能力評鑑考核,主管輔導並協助同仁通過職能地圖,達到晉升之知識與技能門檻。

b. 透過多能工培養、工作調動歷練,擴充同仁智識與技能,充實同仁的能 力資本,增加未來向上的機會,公司也擁有更多的人才資本

 

(3) 建立內部講師制度,傳承公司的知識資產。

 

(4) 視特殊需要,實施派外訓練。

 

(5) 員工進修訓練實際實施情形

項目

班次數

總人次

總時數

總費用

1.年度專案訓練

0

0

0

0

2.階層別訓練

18

285

99

59,500

3.職能別訓練

2,207

26,484

2,565

897,750

4.特殊技能訓練

38

157

993

235,120

5.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505

2,825

4,040

589,840

總計

2,768

29,751

7,697

1,782,210

 

(6) 本公司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證照情形

a.中華民國會計師:會計部門1人

 

(7) 員工行為倫理評鑑

a.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員工服務守則」作為敬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以及員工行為應遵循準繩,其主要內容為:

(a) 所有人員行為均應符合誠實、倫理道德,當個人與其職務發生利益衝突時尤應遵守。

(b) 公司機密業務、資訊應予維護保密。

(c) 提出之定期報告應以完整、公平、正確、及時且易於了解之方式揭露。

(d) 以公平方式對待客戶、供應商以及競爭廠商。

(e) 保護公司之資產以期有效運用。

(f) 遵守政府法令規章,包括內線交易相關法令。

(g) 當有違反本行為準則或違反之虞時,應速回報本行為準則所列之適當人員。

b.本公司依據員工考績評核辦法、本公司員工獎懲辦法等規定考核員工。各項獎懲規定,均週知員工遵守,讓員工明確知道行為規範。員工遇有足資鼓勵之事蹟或儆誡行為時,依上開規定辦理獎懲。

  

退休制度

 

本公司訂有退休辦法,凡編制內員工,服務滿一定年資者或屆滿一定年齡或終身喪失工作能力者,均得依該辦法領取退休金。本公司並按月提撥退休金至台銀信託部退休金專戶中。實際支付職工退休金時,先由退休準備金支付。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公司負擔。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繳制。適用新制確定提繳退休金者,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本公司按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繳至勞工保險局,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勞資協議

 

(1) 新進員工皆授予員工工作規則,詳列工作時間、休假、請假、薪資、獎懲、考核、離職解雇、退休、職業災害、福利、性騷擾防治、勞資溝通等事項。

(2) 本公司勞資關係和諧,對勞資問題多採溝通協調方式處理,並定期舉辦勞資會議,務使勞資雙方能取得共同之認知,使各項工作得以順利推動。

(3) 與員工皆有簽訂工作契約,明訂勞資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同時遵循施行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員工的權益。

 

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1) 經由員工工作契約,明訂權利義務,保障員工權益。

(2) 舉辦勞資會議,相互溝通意見,協商解決問題。

(3) 訂定勞工申訴管道,處理有關員工對懲戒不服、管理不當、性騷擾等之申訴。

(4) 設置勞工信箱,擴大溝通管道。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原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時,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停止提撥法定盈餘公積。若尚有盈餘,於必要時得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提撥董監事酬勞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五,員工紅利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股東股息及紅利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餘為未分配盈餘。倘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目的已完成或提列原因已消失,且已轉回保留盈餘,得予分配。若股東未配發股票股利,則員工亦不得配發股票紅利。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之。

 

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已不屬於盈餘分配項目,本公司配合新修正之公司法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四日經股東會決議條文如下:第25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當年獲利金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及當年獲利金額不得超過百分之三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及第26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股東股息及股東紅利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外,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